湖州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

发布者: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:2017-03-01浏览次数:13

 

第一章 总则
第一条 依据浙教试院[2016]13号《高职提前招生管理办法》和《2017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报送要求》精神,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,制定本章程。
第二章 学校概况
第二条 湖州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全日制公办地方性高等职业学校。由湖州市人民政府举办,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,是浙江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。
第三条 学校经批准具有高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招生资格,颁发高职学历证书。
第四条 学校秉承“崇德尚能”的校训,坚持“质量立校、特色兴校、人才强校”,形成了融高职教育、开放教育、农民教育、社区教育“四位一体”的办学特色。
第五条 学校位于湖州市高教园区,校本部占地面积601亩,校园建设具有典型的江南特色和湖州人文气息,具有完善的现代教育教学设施和雄厚的教育教学资源,产学合作广泛。
第三章 招生计划
   第六条 经浙江省招生主管部门批准,学院2017年面向浙江省提前招生400名计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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