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做好校“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”推选工作的通知

发布者: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:2015-06-25浏览次数:5

         分院各支部、各位党员:

      为做好学校“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”推选工作,根据校党委组织部“关于评选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”精神,现就具体安排通知如下:

一、推选范围和名额
优秀共产党员主要应为分院教学、管理、学生等基层一线党员,优先推荐位于教学管理一线的普通师生党员。优秀党务工作者从分院党务干部、党组织负责同志等专兼职党务工作者中产生。
推选名额为:优秀共产党员3名,优秀党务工作者2名。
二、推选条件
“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”推选条件参见“关于评选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”,见附件一。
三、推选程序
1、支部推选
各支部召开支部党员会议,对照校党委组织部“关于评选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”精神,在分院范围内推选优秀共产党员3名,优秀党务工作者2名,并将推选结果于6月14日前报成吉老师。
2、分院推选(6月14日)
分院召开党政联席扩大会议,根据各支部推选情况,对照评选办法要求,研究提出分院优秀共产党员候选人3名、优秀党务工作者候选人2名。
3、公示反馈(6月14日-6月16日)
对分院 “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”候选人进行公示。公示期内,如有意见和建议,可通过信函、电话等方式向分院党总支反映情况。公示无异议后,报学校参加评选。
 
附件:
1、关于评选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(组织部)
2、创先争优优秀党员推荐和审批表
3、创先争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和审批表
 
 
 
 
旅游与公共管理分院党总支